昔日預言失準:Thompson 重新評估蘋果的「圍牆花園」
Thompson 回顧道,他和 John Gruber 等早期評論家,對於蘋果 App Store 的諸多限制性政策——例如早期拒絕 Podcast 應用、堅持 30% 的高額抽成、以及嚴格禁止開發者引導用戶至外部支付(即「反引導條款」Anti-steering)——都曾感到憂心。他們當時認為,這些看似短視的政策會扼殺開發者生態,損害平台長期發展,甚至可能引發「平台的災難」。
然而,多年過去,現實卻給出了不同的答案。儘管蘋果的政策持續引發巨大爭議,甚至在與 Epic Games 的訴訟中,被法官 Yvonne Gonzalez Rogers 指出其反引導條款「不合理地限制了競爭並損害了消費者」(因為阻礙了資訊流通,讓消費者難以找到更優惠的選項),但 iPhone 平台非但沒有崩潰,反而取得了空前的商業成功,成為全球最賺錢的生態系統之一。
Thompson 直言,他過去認為蘋果的這些政策是「不可持續的」,但事實證明,它們不僅完全可持續,更是蘋果服務業務收入的核心支柱。他甚至推測,就算蘋果當時採取更為嚴苛的封鎖策略和更高的抽成比例,或許對 iPhone 的整體吸引力和應用程式的豐富度影響也微乎其微。這一現實讓他感到沮喪,因為這與他所信奉的「平台賦能開發者,開發者繁榮平台」的理想模型背道而馳。
用戶才是王道:平台成功的殘酷定律
這篇文章最核心的洞見,是徹底顛覆了傳統上對於平台建立過程中「雞生蛋、蛋生雞」問題的理解。Thompson 以自己過去在微軟試圖推廣 Windows App Store 的失敗經歷現身說法,指出那種試圖先吸引開發者,再利用應用程式來吸引用戶的策略,根本是本末倒置。
Thompson 強調:「現實情況是,平台問題並非雞與蛋的難題:答案非常明確,先來的是用戶。一旦你擁有了用戶群,對應用的需求自然會產生,而這才是唯一能驅動開發者投入開發的誘因。而且,這種誘因是如此強大,以至於開發者為了接觸到這些用戶,願意克服多少障礙,其實並沒有那麼重要。」
這就完美解釋了為何蘋果即便制定了眾多開發者眼中「不公平」甚至「霸道」的規則,全球的開發者們依然前仆後繼地湧向 App Store——因為 iPhone 掌握著規模龐大且具有高消費力的高價值用戶群。用戶基礎,才是平台真正的護城河與權力來源。在蘋果的天秤上,開發者的利益顯然排在了蘋果自身利益和用戶體驗之後(Apple first, users second, developers last)。
蘋果的理性算計:為何「刁難」開發者反而是好生意?
Thompson 進一步分析,從純粹的商業自利角度,甚至是對股東的信託責任(fiduciary duty)來看,蘋果過去幾年堅持鎖定 App Store 生態、維持高抽成、嚴控支付渠道,都是完全理性的商業決策。那些要求蘋果放寬政策、對開發者更「慷慨」的呼籲,本質上是在訴諸道德或理想,而非挑戰其商業邏輯。
近期美國法院的判決(尤其是在 Epic Games 案後,允許開發者在應用內提供外部購買連結,且豁免了蘋果原先繁瑣的 Entitlement API 要求)雖然對 Spotify 這類訂閱服務商或電子書銷售商可能是個利好,讓他們有機會提供更便宜的價格,也可能讓消費者受益,但對蘋果而言,這幾乎是純粹的收入損失(原本穩賺的佣金不見了)。Thompson 認為,這些改變不太可能顯著提升 iPhone 的銷量來彌補損失,反而可能促使蘋果更積極地在其生態系統內推展廣告業務。這再次印證了平台力量的頑強——即使規則被迫修改,核心用戶群的巨大吸引力依然能讓平台找到新的變現方式。
矽谷思維轉向:從「平台夢」到「產品優先」
文章還引用了 Thompson 近期對 Meta CEO Mark Zuckerberg 的訪談,揭示了科技巨頭在策略思維上的轉變。Zuckerberg 坦言,早期深受微軟建立 Windows 開發者平台的成功模式影響,曾一心想打造屬於自己的平台。但現在,他更專注於打造卓越的、垂直整合的產品,例如未來的智慧眼鏡,其核心價值在於提供「臨場感」(presence)和作為 AI 助理的最佳載體,而非僅僅是作為一個開放的開發者平台。
Thompson 指出其中的諷刺與啟示:這種「產品優先」的策略,反而更有可能在當今環境下最終孵化出一個成功的平台。因為只有真正卓越的產品才能吸引和留住海量用戶,而龐大的用戶基礎才是一切平台價值的根基。這與早期 PC 時代(如 DOS/Windows)先建立標準和開發工具吸引開發者的路徑截然不同,現代消費級平台似乎更像是成功產品的「副產品」或「伴生現象」。
平台成功的兩難:擁抱巨獸還是扼殺創新?
儘管從商業邏輯上理解了蘋果策略的合理性,Thompson 依然表達了他的憂慮。他一方面不希望打擊企業家們追求建立成功平台(這是一項極其艱鉅的任務)的積極性,也不想剝奪蘋果這類成功者理應獲得的商業回報;但另一方面,他深切擔憂過於集中的平台權力會固化市場格局,扼殺來自生態系統內部的潛在創新。
因為一旦平台建立起穩固的雙邊網路效應(用戶越多吸引越多開發者,開發者越多提供越多價值吸引越多用戶),其最強烈的內在動機就是利用其近乎壟斷的地位來「收租」(rent-seeking),而不是去鼓勵那些可能挑戰其核心地位或分走其利潤的外部創新。Thompson 甚至認為,回頭看,微軟當年對其 Windows 生態系統價值的「收割」程度,相比蘋果和 Google 後來的做法,可能還算「客氣」了。
基於此,Thompson 強烈呼籲需要透過立法進行干預,尤其是在法院判決的效力可能因上訴而被削弱或推翻的背景下。他提出了一個相對簡潔的立法框架建議:
- 明確定義「平台」:即擁有 API 且允許第三方應用程式運行的產品。
- 設定平台門檻:例如,擁有超過 2500 萬美國用戶。
- 賦予第三方應用程式權利(非強制性):確保它們在平台上擁有商業活動的自由(例如,使用自己的支付系統、自由定價、與客戶直接溝通)和言論表達的自由(平台不能僅因商業競爭或不喜歡其內容而隨意下架)。
Thompson 相信,這樣的法規能夠在保障平台獲得合理回報的同時,為第三方創新者提供必要的經濟和言論空間,從而促進更健康的數位生態,符合長期的公共利益。因為平台所能累積的力量是如此驚人,以至於整個科技產業數十年來對其既著迷又敬畏,卻可能一直低估了它不受約束時可能帶來的深遠影響。
原始連結:https://stratechery.com/2025/platform-power-is-underrated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