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en Thompson 最近又對科技界的熱門話題開砲了,這次的靶心是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(FTC) 那場針對 Meta (也就是大家熟悉的 Facebook) 曠日廢時的反壟斷訴訟案。Thompson 的觀點向來犀利,這次他更是直言不諱地指出:FTC 的控訴根本建立在錯誤的基礎上,完全搞錯了狀況。 為什麼這麼說?Thompson 認為,FTC 犯了一個根本性的錯誤:他們沒有搞清楚,Facebook 的發展根本是三個截然不同的時代,卻試圖用舊時代的劇本來硬套在今天這個早已面目全非的戰場上。
FTC 的時空膠囊:被忽略的「臉書三時代」
Thompson 的核心論點是,FTC 的案子之所以「完全說不通」(doesn't make sense),是因為它粗暴地將 Facebook 三個風格迥異的發展階段混為一談。雖然 Thompson 的完整分析通常藏在 Stratechery 的付費牆後,但根據 Facebook 的演進軌跡,我們可以大致勾勒出他所指的這「三疊紀」:
- 第一紀元:社交圖譜的拓荒期 (The Social Graph Era)
這是 Facebook 的「石器時代」,專注於將真實世界的人際關係網絡(也就是所謂的「社交圖譜」Social Graph)搬到線上。主要的戰場是桌機網頁,核心體驗圍繞著朋友的狀態更新。 在這個時期,Facebook 進行了幾次關鍵收購,最著名的就是 Instagram 和 WhatsApp。FTC 很可能將這些收購案視為 Meta 消滅潛在競爭者、鞏固其社交網絡霸權地位的「原罪」,是其壟斷佈局的關鍵一步。 - 第二紀元:行動制霸與動態消息為王 (The Mobile & Feed Dominance Era)
隨著智慧型手機的浪潮席捲全球,Facebook 成功轉型,將戰場轉移到行動端。由演算法驅動的「動態消息」(News Feed) 成爲了資訊的主要入口,也開啟了 Facebook 廣告收入的黃金時代。Instagram 在此時期也演變成視覺內容分享的巨頭。 FTC 的控訴,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基於對這個時代 Meta 市場力量的認知,認為其已達到無人能敵的壟斷巔峰。 - 第三紀元:演算法推薦與注意力爭奪戰 (The Algorithmic Recommendation & Entertainment Competition Era)
這是現在進行式。面對像 TikTok 這樣異軍突起的強大對手,Facebook 和 Instagram 的核心邏輯發生了巨大轉變。重點不再僅僅是「看朋友在幹嘛」,而是轉向由 AI 驅動的內容推薦(想想 Reels 短影音),內容越來越強調娛樂性,而非傳統的社交連結。 Thompson 強調,這個時代的決定性特徵是「競爭」(competition)。Meta 的對手不再只是其他社交平台,而是所有爭奪用戶「眼球時間」的服務——YouTube、TikTok、串流影音平台 (Netflix, Disney+),甚至手機遊戲。
Thompson 的論證核心在於:FTC 的訴訟似乎還停留在對第一、第二紀元的懷舊想像中,用當時 Meta 的市場地位和行為(尤其是收購)來指控其現今的壟斷,卻完全忽略了第三紀元所面臨的、來自四面八方的激烈競爭壓力,市場格局早已天翻地覆。
「影片沼澤」現象:市場力量的殘酷證明?
文章標題提到的「Video Slop」(影片沼澤/劣質影片) 這個詞,生動地描繪了當前內容生態的一個有趣(或許令人沮喪)的現象。為了跟上甚至反擊 TikTok 的短影音狂潮,Meta 旗下的 Instagram (Reels) 和 Facebook (Video) 大量引進、甚至可以說是強行推送短影音內容。結果就是,我們的動態牆上充斥著大量品質參差不齊、高度重複、娛樂性強但缺乏深度的短影片。
然而,在 Thompson 的分析框架下,這種讓用戶感到厭煩的「影片沼澤」現象,恰恰是市場力量 (Market Forces) 正在發揮作用的有力證據。這表明 Meta 並非一個可以隨心所欲定義市場、高枕無憂的壟斷者。相反地,它必須非常積極、甚至有些狼狽地去回應來自 TikTok 這類強勢競爭者的挑戰,被迫調整自己的產品策略和內容方向,只為了留住用戶寶貴的注意力。
「這種被動的、甚至有點不顧一切的反應,恰恰說明了市場競爭是真實存在的,而且非常激烈。」 Thompson 似乎在暗示,一個真正的壟斷者,何需如此費力地模仿對手,甚至不惜犧牲部分用戶體驗?這種掙扎求生的姿態,反而削弱了 FTC 指控其擁有絕對市場控制力的說法。
給反壟斷監管的啟示:別用昨日黃花來審判今日戰場
Ben Thompson 的分析(基於其文章標題和摘要推斷)無疑對當前的反壟斷執法,尤其是在快速變化的科技領域,提出了嚴峻的挑戰。這提醒了像 FTC 這樣的監管機構:
- 市場評估必須與時俱進:不能再用幾年前,甚至十幾年前的市場定義和公司行為,來判斷一家科技巨頭在今天是否構成壟斷。科技界的「一年」可能等於傳統產業的「十年」。
- 理解競爭的維度已經改變:競爭不再只是同類產品之間的較量(例如社交 App vs 社交 App)。在注意力經濟時代,競爭是跨維度的——社交平台、短影音、長影音、遊戲、新聞、音樂串流... 都在爭奪同一塊「用戶 24 小時」的蛋糕。
- 區分策略的動機至關重要:Meta 大力推動 Reels 短影音,這到底是利用其既有平台優勢(壟斷力量的延伸)來扼殺新興對手?還是面對 TikTok 兇猛攻勢下,一種不得不採取的防禦性反應?Thompson 顯然傾向於後者,認為這是市場競爭下的必然結果,而非壟斷的表現。
總而言之,透過「臉書三時代」的劃分,以及對「影片沼澤」現象的獨特解讀,Ben Thompson 試圖論證 FTC 對 Meta 的反壟斷訴訟案是建立在一個過時的、脫離現實的認知框架上。他認為,FTC 未能充分體察到,即使是像 Meta 這樣的巨頭,在當前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,也同樣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和市場力量的制約。這場官司的後續發展,以及監管機構是否能跟上科技變化的腳步,值得我們持續關注。
原始連結:https://stratechery.com/2025/meta-v-ftc-the-three-facebook-eras-video-slop-and-market-forces/